5月10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公告披露,泰禾集团董事会以7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告称,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临近,为了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等,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上,泰禾集团董事会以7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此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调高不调低”的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再调整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仍为不低于24.30元/股。
此外,泰禾集团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包括:将“公司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超过2/3选举产生和罢免。”更改为“公司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将“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更改为“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等等。
另悉,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泰禾集团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而泰禾将于2019 年5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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