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 5月13日,联建新苑社会保障房项目在《福州日报》上发布一则拟调整公示。
因拆迁安置需要,联建新苑拟将原规划许可中原一区审批的10239.34平方米配套用房,二区审批的3437.26平方米配套用房及四区审批的11944.16平方米配套用房调整为配套商业(仅用于安置使用)。共涉及的配套用房总面积为25620.76平米。

公示(联建新苑社会保障房项目拟调整公示)
联建新苑社会保障房项目位于仓山区南二环路,现建设单位提出因拆迁安置需要,申请在各项规划指标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拟作如下调整(以最后审批为准):
因拆迁安置需要,拟将原规划许可中原一区审批的10239.34平方米配套用房,二区审批的3437.26平方米配套用房及四区审批的11944.16平方米配套用房调整为配套商业(仅用于安置使用)以上调整不涉及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用房调整,调整后满足相关规划要求,已补签土地合同。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hj.fz.gov.cn)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5月22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筑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3)。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0170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350026。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5月13日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