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城港湾三区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的公示
榕马自然〔2019〕124号
名城港湾三区项目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26号,业主为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根据福州市马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05]02号、榕马地挂合[2009]06号),地块分名城港湾D地块和名城港湾Ш区。其中名城港湾D地块面积18776㎡,容积率3.0,计容面积56328㎡;名城港湾Ш区地块面积112432㎡,容积率2.5,计容面积281080㎡。我局于2017年5月审核通过该项目总平面方案调整,两地块进行统一规划,总计容面积337408㎡,容积率为2.57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2%。目前6-13#、15-26#已批已建,1-3#、5#、27#已批未建。
因用地西北角福建省儒江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一直未搬迁,造成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原总平面上该区域的建筑(1-3#、5#、27#)无法同时开发建设。近期该区域用地准备交付使用,但由于批复时间过久,导致原总平图未建设部份无法满足现今规范要求,故业主向我局申请调整该项目未建部分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后的地块容积率保持不变,容积率仍为2.57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2%,总计容面积337408㎡,具体调整如下:
(1)原西北角5栋楼(1#、2#、3#、5#、27#)调整为6栋楼(1#、2#、3#、5#、27#、28#),面宽、高度和户型进行相应调整;(2)27#楼向西偏移,更改为配电用房及小区配套用房;其他各项规划指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均符合福州市马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05]02号及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09]06号及补01、补02号)中对各项经济经济指标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现将该总平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6日,具体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前后对比情况详见后面附件。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规划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368925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监察室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689254)。我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中心。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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