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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乱象调查:多家百强房企违规收取“团购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04.13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 高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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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走访发现,由佳兆业房产开发,位于浑南区长白岛仙岛南路的佳兆业悦峰项目;由澳海地产开发,位于南京南街与银杏路交会处的澳海?南樾府项目;由沈阳金沙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沈北新区七星大街27号的金沙巴黎花园项目都在违规收取“团购费“。
标签:
团购费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
国家发改委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明确要求,销售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
住建部于2016年10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其中第6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然而,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3月10日开始走访沈阳各大楼盘发现,不仅有部分企业存在捂盘惜售的违规现象,更有包括澳海地产、佳兆业、上实城开、金沙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4个在售项目违规收取“电商费”“团购费”。这些违规收取的“电商费“”团购费“不写入购房合同,也不计入房款,不开具发票。记者查询沈阳市房产局官网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5个项目共销售备案1762套,按照每个项目对应收取的团购费计算,或已产生3141万元违规资金。
4个项目违规收取“团购费“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走访发现,由佳兆业房产开发,位于浑南区长白岛仙岛南路的佳兆业悦峰项目;由澳海地产开发,位于南京南街与银杏路交会处的澳海?南樾府项目;由沈阳金沙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沈北新区七星大街27号的金沙巴黎花园项目都在违规收取“团购费“。
3月12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佳兆业悦峰项目售楼处发现,置业顾问在介绍房源和计算房价时,标注购房时有3个优惠活动:“1.交3万元抵6万元;2.贷款99折;3.置业98折”,在给购房者的置业计划中,房屋总价都会体现“总房款金额+3万元团购”字样。通过沈阳市房产局官网查询,该项目已销售备案131套,按每套收取3万元团购费计算,该项目涉嫌违规收取“团购费“达393万元。
3月13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澳海?南樾府项目售楼处发现,置业顾问在置业明细单标注了“交1万元抵2万元”,在标注定金收取方式时分别用箭头标注了明细,“4万元定金:1万元团购费和3万元定金(7天到付)”。通过沈阳市房产局官网可以查询到,该项目A区已出售252套、B区已销售备案282套,截至目前合计已销售备案534套,按照销售现场每套收取1万元计算,该项目涉嫌违规收取534万元“团购费“。
金沙巴黎花园项目在2019年1月10日取得360套预售许可证后进行开盘销售,每套收取团购费2万元,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通过沈阳市房产局官网查询,该项目已经销售备案47套,目前涉嫌违规收取团购费94? 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实城开中心项目经过媒体曝光后仍然“顶风作案“,甚至将团购费提高了1万元。2018年5月25日,中国房地产网发布了《沈阳上实城开中心开发商 违规收取800余万元“团购费”》文章,然而,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本次调研中发现,该项目仍然在违规收取团购费。甚至将团购费由原来的每套2万元增加为每套3万元。记者通过沈阳市房产局官网查询到,该项目已销售备案1050套,即使按照2万元团购费计算,也已经产生违规资金2100万元。
“电商费“”团购费“屡禁不止? 灰色利益链条亟待斩断
房产团购,原意应该是购房者通过网站、App等途径登记参加看房、购房活动,到买房的时候,根据房屋价值大小额外付出几千元到几万元,享受一定的“团购“优惠。但实际上,大多数有争议的团购都是买房者认为自己并未组团,也未签订团购协议,只是开发商为了多收费,巧立名目设的套。
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团购费”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灾区,同时更涉及偷漏税和灰色利益链条,很多品牌开发商已经令行禁止,停止收取各类涉嫌违规的收费名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部委及沈阳市相关规定,做到一房一价,公示清晰。早在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行为中第6条明确规定:禁止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本次调查中,涉嫌违规的企业中既有上市公司、上海国资委旗下公司,又有名列全国百强榜的品牌企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住建厅、沈阳市政府多次下发相关文件,规范房企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明确要对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之下,这些企业仍在违规收取“团购费”“电商费”, 严重扰乱了沈阳房地产市场的正常销售环境。
各项目收到所谓的“电商费”“团购费“既不写入购房合同,也不计入房款、不开具发票、不纳税,更没有进入公司账户,那么这笔资金究竟去向何方?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这笔资金已经由中介销售人员、电商渠道公司和房地产开发营销部门负责人“坐地分赃“,早已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条,大笔的灰色收入在没有任何监管的状态下被悄然瓜分。
针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反映的问题,沈阳市房产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约谈当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经查证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责成其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沈阳市房产局将联合物价、执法、市场监督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宣传、价外加价、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持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持沈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整改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高中华 见习记者 孟双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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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
国家发改委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明确要求,销售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
住建部于2016年10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其中第6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然而,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3月10日开始走访沈阳各大楼盘发现,不仅有部分企业存在捂盘惜售的违规现象,更有包括澳海地产、佳兆业、上实城开、金沙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4个在售项目违规收取“电商费”“团购费”。这些违规收取的“电商费“”团购费“不写入购房合同,也不计入房款,不开具发票。记者查询沈阳市房产局官网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5个项目共销售备案1762套,按照每个项目对应收取的团购费计算,或已产生3141万元违规资金。
4个项目违规收取“团购费“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走访发现,由佳兆业房产开发,位于浑南区长白岛仙岛南路的佳兆业悦峰项目;由澳海地产开发,位于南京南街与银杏路交会处的澳海?南樾府项目;由沈阳金沙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位于沈北新区七星大街27号的金沙巴黎花园项目都在违规收取“团购费“。
3月12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佳兆业悦峰项目售楼处发现,置业顾问在介绍房源和计算房价时,标注购房时有3个优惠活动:“1.交3万元抵6万元;2.贷款99折;3.置业98折”,在给购房者的置业计划中,房屋总价都会体现“总房款金额+3万元团购”字样。通过沈阳市房产局官网查询,该项目已销售备案131套,按每套收取3万元团购费计算,该项目涉嫌违规收取“团购费“达393万元。
3月13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澳海?南樾府项目售楼处发现,置业顾问在置业明细单标注了“交1万元抵2万元”,在标注定金收取方式时分别用箭头标注了明细,“4万元定金:1万元团购费和3万元定金(7天到付)”。通过沈阳市房产局官网可以查询到,该项目A区已出售252套、B区已销售备案282套,截至目前合计已销售备案534套,按照销售现场每套收取1万元计算,该项目涉嫌违规收取534万元“团购费“。
金沙巴黎花园项目在2019年1月10日取得360套预售许可证后进行开盘销售,每套收取团购费2万元,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通过沈阳市房产局官网查询,该项目已经销售备案47套,目前涉嫌违规收取团购费94? 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实城开中心项目经过媒体曝光后仍然“顶风作案“,甚至将团购费提高了1万元。2018年5月25日,中国房地产网发布了《沈阳上实城开中心开发商 违规收取800余万元“团购费”》文章,然而,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本次调研中发现,该项目仍然在违规收取团购费。甚至将团购费由原来的每套2万元增加为每套3万元。记者通过沈阳市房产局官网查询到,该项目已销售备案1050套,即使按照2万元团购费计算,也已经产生违规资金2100万元。
“电商费“”团购费“屡禁不止? 灰色利益链条亟待斩断
房产团购,原意应该是购房者通过网站、App等途径登记参加看房、购房活动,到买房的时候,根据房屋价值大小额外付出几千元到几万元,享受一定的“团购“优惠。但实际上,大多数有争议的团购都是买房者认为自己并未组团,也未签订团购协议,只是开发商为了多收费,巧立名目设的套。
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团购费”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灾区,同时更涉及偷漏税和灰色利益链条,很多品牌开发商已经令行禁止,停止收取各类涉嫌违规的收费名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部委及沈阳市相关规定,做到一房一价,公示清晰。早在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行为中第6条明确规定:禁止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本次调查中,涉嫌违规的企业中既有上市公司、上海国资委旗下公司,又有名列全国百强榜的品牌企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住建厅、沈阳市政府多次下发相关文件,规范房企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明确要对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之下,这些企业仍在违规收取“团购费”“电商费”, 严重扰乱了沈阳房地产市场的正常销售环境。
各项目收到所谓的“电商费”“团购费“既不写入购房合同,也不计入房款、不开具发票、不纳税,更没有进入公司账户,那么这笔资金究竟去向何方?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这笔资金已经由中介销售人员、电商渠道公司和房地产开发营销部门负责人“坐地分赃“,早已形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条,大笔的灰色收入在没有任何监管的状态下被悄然瓜分。
针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反映的问题,沈阳市房产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约谈当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经查证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责成其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沈阳市房产局将联合物价、执法、市场监督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宣传、价外加价、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持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持沈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整改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高中华 见习记者 孟双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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