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继4月3日发布公告将于4月26日拍卖三幅商住用地之外,4月5日福州高新区再度发布“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高新土让[2019]02号)”,将于2019年4月30日上午10:00拍卖位于南屿镇南井村、南前村、上街镇新洲村两幅商住用地。拍卖将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4月18日-28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4月28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宗地榕高新2019-04、05号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截止时本次出让各宗地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人,则取消该宗地出让。
本次出让各宗地拍卖均采用“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方式:宗地榕高新2019-04、05号设定最高限制价格( 溢价率上限设定不超过起始价50% ),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宗地榕高新2019-04号最高限价97500万元;榕高新2019-05号最高限价11250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项目建成后须按照房管部门确定的销售最高限价(均价)销售。
本次拍卖的两幅地块编号分别为榕高新2019-04号、05号,总出让面积86525.96㎡(折合129.78亩),总竞买保证金42000万元,拍卖起始楼面价140000万元。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拍卖信息:
一、 榕高新2019-04号:面积90.53亩,起拍价6.5亿!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榕高新2019-04号地块位于南屿镇南井村、南前村,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0356.81㎡;容积率:1.0以上2.0以下(含2.0)幼儿园0.8以下(含0.8);建筑密度:22%以下(含22%);绿地率:35%以上(含35%);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10以下(含10);建筑限高:60(含6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5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9500万元,起始价65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0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384.64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宗地榕高新2019-04号竞得人自持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10%。
2、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宗地榕高新2019-04号竞得人需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3、宗地榕高新2019-04号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的限价回购住宅回购价为5100元/平方米。
4、宗地榕高新2019-04号竞得人须将幼儿园在完成相关核验后三个月内过户到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5、宗地榕高新2019-04号配套幼儿园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应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若未按上述规定建设或建设不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将暂缓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二、 榕高新2019-05号:面积26169.15㎡,起拍价75000万。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榕高新2019-05号位于上街镇新洲村,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6169.15㎡;容积率:2.5以上(含2.5)3.8以下(含3.8);建筑密度:28%以下(含28%);绿地率:35%以上(含35%);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5%以下(含5%);商务占总计容建筑面积:商务办公SOHO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扣除配套商业后的面积)25%;建筑限高:100(含100);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2500万元,起拍价7500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3.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7542.02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宗地榕高新2019-05号商务办公SOHO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扣除配套商业后的面积)25%。
2、宗地榕高新2019-05号竞得人在销售商务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为解决被征地村和村民生产生活问题,宗地榕高新2019-05号竞得人需开发建设商贸综合用房,建成后由福州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回购。以上限价回购商贸综合用房由宗地榕高新2019-05号竞得人建成后移交给福州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并由福州高新区村镇管理办公室按产权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针对上述两幅地块,出让公告明确指出,宗地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时根据榕政办〔2016〕180 号文件精神,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已经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开发建设资金计算范畴)以上或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时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土地抵押期间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允许分批办理解押、分批办理预售许可。
同时,本次出让各宗地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此外,本次出让各宗地竞得人自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之日起1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 3年内竣工。开工时间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单体竣工验收为准。开、竣工日期每延缓一日的,由出让人向竞得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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