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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樟自然综告字[2019]227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04.01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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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申请人可于2019年04月01日至04月17日到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土地交易与监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4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标签:   永泰  土地  拍卖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4月17日 到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土地交易与监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4月17日 到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土地交易与监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7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4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4月18日09时30分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或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场地清理平整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围档,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县土发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等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地下管网以及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缴清地价款之后15日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葛岭镇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出让土地,共同与竞得人签定《交地确认书》,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土地出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6、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7、该宗地开发建设可能形成高边坡,竞得该宗地后,竞得人应当配套建设高边坡治理工程,并结合地灾评估报告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应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配套的高边坡等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在高边坡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竞得人才能投入使用并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竣工核验手续。

  8、按我县规定该宗地可申请使用地热温泉资源用于自持配建的酒店。

  9、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0、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1、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12、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317 5101 0400 1161 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

  (3)、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4117 6115 1106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1000 4278 8980 0100 01

  (5)、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6)、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银行帐号:1317 5101 0400 1161 6,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4117 6115 1106,1000 4278 8980 0100 01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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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4月17日 到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土地交易与监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4月17日 到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土地交易与监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7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4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4月18日09时30分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或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场地清理平整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围档,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县土发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等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地下管网以及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缴清地价款之后15日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葛岭镇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出让土地,共同与竞得人签定《交地确认书》,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土地出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6、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7、该宗地开发建设可能形成高边坡,竞得该宗地后,竞得人应当配套建设高边坡治理工程,并结合地灾评估报告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应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配套的高边坡等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在高边坡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竞得人才能投入使用并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竣工核验手续。

  8、按我县规定该宗地可申请使用地热温泉资源用于自持配建的酒店。

  9、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0、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1、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12、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317 5101 0400 1161 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

  (3)、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4117 6115 1106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1000 4278 8980 0100 01

  (5)、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6)、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银行帐号:1317 5101 0400 1161 6,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4117 6115 1106,1000 4278 8980 0100 01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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