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市鹤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的领秀山水小区B地块,于2018年4月1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鹤凯公司向我局申请113#、115#、123#、125#楼南立面仅保留原有一、二层飘窗部位外挂石材,一、二层其余部位、三层及以上的立面材质由石材调整为涂料;93#、95#、96#、97#、98#、99#、100#、101#、102#、103#、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6#、117#、118#、119#、120#、121#、122#楼仅保留原有南立面一层门廊部分外挂石材,一层其他部位、二至四层的立面材质由石材调整为涂料;取消商业S5#楼东侧、西侧、北侧玻璃幕墙外的风动幕墙造型;93#、95#、96#、97#、98#、99#、100#、101#、102#、103#、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6#、117#、118#、119#、120#、121#、122#、113#、115#、123#、125#楼的室内电梯调整为室内空间等功能,下地下室电梯取消,地下室相应调整;取消113#、115#、123#、125#主楼区域下方的地下室,B地块的总建筑面积由141691.03平方米调整为135253.59平方米,其他各项规划指标不变。拟修改的有关事项(含修改前后的平面图、立面图)详见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clq.fuzhou.gov.cn/。
根据《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4日24:00。
在公告期限内,本项目利益相关人和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工程规划科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工程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将依法予以审批。
联系地址:长乐区会堂路158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922576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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