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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地产4.84亿竞得马宗地2019-02号,楼面地价7130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02.22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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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过短暂竞价,世茂地产4.84亿竞得马宗地2019-02号,楼面地价7130元/㎡!该地块出让公告内容显示,马宗地2019-02号位于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以北,土地面积21211.68平方米,约合31.8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
标签:   世茂地产  马尾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2日上午10时,马尾区2019年第一次土地拍卖活动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进行。

  最终,经过短暂竞价,世茂地产4.84亿竞得马宗地2019-02号,楼面地价7130元/㎡!

  该地块出让公告内容显示,马宗地2019-02号位于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以北,土地面积21211.68平方米,约合31.8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及要求:

  1、建筑容积率大于1.0小于等于3.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3%,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其中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同时满足18米以上),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400平方米且不高于6800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

  2、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3、出让起始价:48300万元(折合1517.91万元/亩,楼面地价7116元/平方米)。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  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2)该地块社区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的50%,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

  (3)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

  (4)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5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17325平方米(20套45平方米、40套60平方米、50套75平方米、35套90平方米、20套105平方米、25套120平方米、15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5)项目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

  (6)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向竞得人支付80%的购房款,余下20%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付清。

  (7)地块内排洪渠由区水建发公司负责迁改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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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2日上午10时,马尾区2019年第一次土地拍卖活动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拍卖大厅进行。

  最终,经过短暂竞价,世茂地产4.84亿竞得马宗地2019-02号,楼面地价7130元/㎡!

  该地块出让公告内容显示,马宗地2019-02号位于马尾快安上德村、104国道以北,土地面积21211.68平方米,约合31.8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及要求:

  1、建筑容积率大于1.0小于等于3.2,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3%,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其中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同时满足18米以上),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400平方米且不高于6800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

  2、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3、出让起始价:48300万元(折合1517.91万元/亩,楼面地价7116元/平方米)。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  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2)该地块社区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的50%,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该地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

  (3)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不少于20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

  (4)根据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中心《关于350105-KA-L-05地块商住用地项目范围内安置情况及销售均价的说明函》,地块须建设17325平方米(20套45平方米、40套60平方米、50套75平方米、35套90平方米、20套105平方米、25套120平方米、15套135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06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5)项目按照容积率均衡布局原则建设。

  (6)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征收实施单位向竞得人支付80%的购房款,余下20%购房款待交房后1个月付清。

  (7)地块内排洪渠由区水建发公司负责迁改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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