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企业员工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诉求内容:我是莆田人,在福州工作六年了,都是租房住,请问怎么提取公积金?是一次性全部提取,还是按月提取?因为我前几年有租房合同,最近一年住朋友这边,没有租房合同,但是有按月交房租,所以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提取到公积金吗?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意见 您好,根据您的诉求,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您与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若无房且租赁住房居住,且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不含租房提取),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提取金额:
(一)职工首次申请提取时,住房公积金需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以上。首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6个月的租金。
(二)除首次外,以后每隔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间隔月份的租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
(三)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在五城区及长乐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000元;职工在六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800元。且每月房屋租金提取金额不能高于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三、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一类储蓄卡。
(三)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有效期限一个月)。
(六)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在面签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四、办理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公积金窗口。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承办部门电话86292102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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