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保利栖溪叠苑项目位于晋安区宦溪镇罗汉村,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各项规划指标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拟作如下调整:
因设计失误,地下机动车位1560号遗漏,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拟调整D1地下室建施01地下室平面图一中G1-G2轴交GC-GD轴处柱子位置,补充机动车位1560号。以上调整在计容面积、占地面积、间距退距、配套用房面积等规划指标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后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ghj.fz.gov.cn),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至2月22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筑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3)。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监督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0170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东部办公区4号楼5层,邮编:350026。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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