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省委巡视六组对长乐区委开展了巡视时指出:
针对“违规退返工程项目建设保证金”的问题。一是巡视指出的中天恒基商业综合体和长乐鑫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前五星级酒店两个项目,因当时房地产市场低迷,政府为支持企业开发建设,退还项目建设保证金,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建设完毕。今后出让的项目将不再设立工程项目建设保证金,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是梳理2011年至2017年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出让情况,尚有13宗项目建设保证金未退还,共计26226万元,对已缴纳未退还的工程项目建设保证金,将严格按照宗地出让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工程进度予以退还。
对违规退返工程项目建设保证金的分管副区长卓某和原区国土局局长林某、原区国土局主任科员蔡某、原区国土局用地科科长蔡某进行约谈。
今后出让的项目将不再设立工程项目建设保证金,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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