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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7〕305号)规定,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金凤新苑等4个楼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意见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2月15日起执行。
福州市发改委 福州市房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