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市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手续!
诉求内容:2012年购房,全部福州市公积金贷款50万,还贷20年,每月3300左右,每年公积金提取一次。现在公积金账户剩余10万元。
咨询工作人员后,告知:现在可以提前把公积金剩余钱提前还款部分贷款,月供也相应降低,想问市公积金详细手续如何操作!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意见 您好,根据您的诉求,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提前还贷请向贷款银行申请。建行贷款的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合同原件至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三层贷款银行柜面申请,5个工作日后可以还贷。工行贷款的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合同原件至工行吉祥支行(台江区817中路600号)个贷部柜面申请,5个工作日后可以还贷。
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后,待与上次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间隔满12个月(如您办理的是提前结清贷款,则可以立即申请提取公积金),可携带以下材料至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公积金窗口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偿还贷款本息: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所有权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本市一类储蓄卡;
3.主贷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职工提前偿还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
5.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
6.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承办部门电话86292102、咨询热线12329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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