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本次拍卖会定于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9时,在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拍卖厅。
四、拍卖起价:
1.2018拍-33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55600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
2.2018拍-34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95000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
3.2018拍-42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41100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
4.2019拍-01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4110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
5.2019拍-02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12000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
以上地块设有底价(即保留价),总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上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自行缴交。
五、竞买人索取拍卖材料方式及参加竞买申请方式:
(一)索取拍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在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20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510办公室索取材料。
(二)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参加拍卖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20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510办公室向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9年2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宗地2018拍-33、34、42号地块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内缴纳总价款的50%,宗地2019拍-01号地块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75日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宗地2019拍-02号地块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45天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竞买未得者将在10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七、交地时间:宗地2018拍-33、34、42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宗地2019拍-01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宗地2019拍-02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八、其他要求:(一)宗地2018拍-33地块:地块内应按红线图中绿线所示位置设置对外开放的城市景观通廊,其中建设为绿地的部分可计算项目绿地率。
宗地2018拍-34地块:(1)地块内应按红线图中虚线所示位置由竞得者建设对外开放的12米道路,作为市政道路使用。(2)竞得者建设独立的300个以上(含300个)标准机动车停车位的地下停车场,并无偿移交给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公司。
宗地2018拍-42地块:(1)地块内应按红线图中虚线所示位置,由竞得者出资建设对外开放虚线所示宽度的道路。(2)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设项目20%以上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二)回购方案:宗地2018拍-33地块:回购住宅部分的全部产权面积约为66805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回购496个地下标准停车位的平均价格为15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宗地2018拍-34地块:回购住宅部分的全部产权面积约为113925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回购859个地下标准停车位的平均价格为15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宗地2018拍-42地块:(1)回购住宅部分的全部产权面积约为57760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回购398个地下标准停车位的平均价格为15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2)回购商铺部分的产权面积约为10548平方米,其中一层商铺产权面积为5274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5000元;二层商铺产权面积为5274平方米,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8000元(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以上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经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侨投公司或镇街)签订“配建回购协议书”。回购住宅、停车位(包括项目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应第一期动工建设且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8个月内(即按土拍公告中规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将回购的全部回购住宅、商铺、停车位交付给经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侨投公司或镇街),并确保在交付之前3个月所交付的住宅、商铺、停车位就必须具备交付条件,以便交付工作的顺利完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如下:
①若建设单位在开工之日起20个月内提前按规划要求完成安置房源建设并交付使用,则按照配建安置房源面积,给予10元/m2·月的奖励(提前完成时间不足15天<不含15天>的,不予奖励;超过15天<含15天>但不足一个月的,按照5元/m2的标准给予奖励)。
②若未能在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按期、按规划要求完成安置房源建设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按20元/m2·天的标准缴纳违约金,直至安置房源按规定实施建设至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
③配建的回购住宅、商铺、停车位(包括项目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需原则满足市规划局提供的户型设计以及位置、朝向等要求,竞得人在项目总平及建筑方案审批前,应取得经市政府指定的第三方(侨投公司或镇街)书面确认以及市规划局的批准,具体详见“配建回购协议书”。
九、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郑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一、保证金缴纳银行:
1.户名: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账号:350618107156313310001000002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清分行
2.户名:待结算乡镇以上财政款项
帐号:13150101012003459
开户行: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
3.户名:待结算地方财政非税收入
帐号:9095610018535022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清分行
4.户名:福清市财政局
账号:9010710010126220800001
开户行:福建福清汇通农商银行营业部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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