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民用航空加快发展的意见》,从支持民航客运发展、货运发展和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助力福州机场建设“海丝门户”枢纽机场。《意见》提出,给予首次进入福州机场运营的航空公司奖励100万元,给予在福州设立基地的航空公司补助1000万元。
此外,给予新开直飞台湾地区空白航点的航线补贴3万元/班,新开国内城市经停福州至台湾地区空白航点的航线补贴4万元/班;支持开通国际空白航点包机航班,对开通之日起三个月内包机航班达12班次及以上的,给予东亚、南亚、东南亚包机航线补贴3万元/班,中东、非洲包机航线补贴4万元/班,欧洲、美洲、大洋洲包机航线补贴20万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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