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前总平面图
调整后总平面图
福州中海地产有限公司“中海凤凰熙岸”项目位于南通镇陈厝村,用地面积57213.2㎡,闽侯县城乡规划局于2018年6月批复该项目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57213.2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211679.2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0196.9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1482.27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70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997辆。
福州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中部分停车设计、建筑高度及建筑层数等进行局部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机动车位由1704辆调整为1755辆,非机动车位由2997辆调整为2750辆,满足《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位规划要求。
2.因原设计施工图纸单体建筑高度标注错误,21#楼单体建筑高度调整由8.2米调整为10.6米。
3.因《工规面积测算报告》建筑高度超规划要求,16#楼层数由22层调整为21层。
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57213.2平方米(不变)、容积率2.8(不变),建筑密度25%(不变),绿地率35%(不变),总建筑面积211633.7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0196.9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1436.79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75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750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中海凤凰熙岸”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府网(http://minhou.fuzhou. gov.cn/)、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方案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邮编:350100。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代章)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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