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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名以上业主可申请开首次业主大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9.01.19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肖颖 袁丽群 徐丰 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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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对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海都报持续关注,曾重点报道物业收费、专项维修金使用等问题,引发市民关注。
标签:   业主大会

三保园小区物业将收支账目张贴出来,请业主监督

  最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对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海都报持续关注,曾重点报道物业收费、专项维修金使用等问题,引发市民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物业管理这件民生事,被不少代表、委员提及。如何推进条例的具体实施?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认为可打造小区物业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的工作透明、财务透明。

  十名以上业主 可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物业收费难,专项维修金使用难,小区乱停车管理难……以往,老百姓生活中常见这些物业纠纷,而随着最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变得有据可循。

  去年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根据近年来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对2007年施行的我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

  目前,我省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较低。实践中,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情况较为普遍。鉴于上位法对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未作明确规定,为解决现实矛盾,条例降低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门槛,明确规定十个以上的业主也可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

  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八大类主体引入物管信息平台

  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居住环境。过去,因物业工作不够规范、收费不透明等原因,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为此,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建议,要尽快建立一个开放、共享的网络信息平台。

  “建议由我省住建管理部门牵头,将开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物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的外包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业主与业委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这八大类相关主体全部引入这个信息平台。”林常青说,该平台应该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投诉、物业管理执法、物业管理维修基金使用、物业外包服务管理、年度满意度调查、业主投票、业委会选举、改聘和选聘物业公司等功能模块,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效率与沟通效率。

  在今年两会的讨论中,有多位代表、委员都提到要加快物业管理电子政务与社区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省政协委员黄卫东提出,现有的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闽政通App)整合了全省政务服务资源,提供办事服务、信息服务和互动服务,并具备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服务等能力。“可以以闽政通App为基础,对接不动产管理登记数据,开发物业管理相关模块,通过各部门间的数据大串联、大融通。”黄卫东表示。

  省政协委员关欣宇: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可授权执法

  随着社会的进步,老百姓对住宅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居才能乐业。省政协委员关欣宇认为,要进一步创新机制,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势在必行。

  关欣宇委员提出,要加大城区物业管理综合执法力度,“人随事走,凡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问题需要行政执法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授权,与街道、社区配合处置。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协助小区业委会成立及开展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治、监管主体的作用。”关欣宇说,要充分认识小区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

  把小区物业管理,根据现有的制度要求,尽快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具体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工作职能,真正做到物管有专职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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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园小区物业将收支账目张贴出来,请业主监督

  最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对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海都报持续关注,曾重点报道物业收费、专项维修金使用等问题,引发市民关注。

  今年两会期间,物业管理这件民生事,被不少代表、委员提及。如何推进条例的具体实施?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认为可打造小区物业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的工作透明、财务透明。

  十名以上业主 可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物业收费难,专项维修金使用难,小区乱停车管理难……以往,老百姓生活中常见这些物业纠纷,而随着最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变得有据可循。

  去年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根据近年来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对2007年施行的我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

  目前,我省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较低。实践中,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情况较为普遍。鉴于上位法对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未作明确规定,为解决现实矛盾,条例降低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门槛,明确规定十个以上的业主也可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首次会议。

  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八大类主体引入物管信息平台

  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居住环境。过去,因物业工作不够规范、收费不透明等原因,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为此,省人大代表林常青建议,要尽快建立一个开放、共享的网络信息平台。

  “建议由我省住建管理部门牵头,将开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物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的外包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业主与业委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这八大类相关主体全部引入这个信息平台。”林常青说,该平台应该包括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投诉、物业管理执法、物业管理维修基金使用、物业外包服务管理、年度满意度调查、业主投票、业委会选举、改聘和选聘物业公司等功能模块,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效率与沟通效率。

  在今年两会的讨论中,有多位代表、委员都提到要加快物业管理电子政务与社区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省政协委员黄卫东提出,现有的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闽政通App)整合了全省政务服务资源,提供办事服务、信息服务和互动服务,并具备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服务等能力。“可以以闽政通App为基础,对接不动产管理登记数据,开发物业管理相关模块,通过各部门间的数据大串联、大融通。”黄卫东表示。

  省政协委员关欣宇: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可授权执法

  随着社会的进步,老百姓对住宅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居才能乐业。省政协委员关欣宇认为,要进一步创新机制,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势在必行。

  关欣宇委员提出,要加大城区物业管理综合执法力度,“人随事走,凡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问题需要行政执法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授权,与街道、社区配合处置。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协助小区业委会成立及开展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治、监管主体的作用。”关欣宇说,要充分认识小区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

  把小区物业管理,根据现有的制度要求,尽快理顺管理机制,明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具体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工作职能,真正做到物管有专职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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