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商铺使用功能调整,拟申请对其建设的位于仓山区环岛路北侧,火车南站西侧的阳光环站新城2#地块二期(2-3#、2-5#)项目2-3#、2-5#楼一、二层平面使用功能进行设计调整:
拟将2-3#、2-5#楼一、二层平面图中a-1~a-5轴交a-G~a-AK轴“商铺”改为“商铺(餐饮),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网站(http:// ghj.fz.gov.cn),公 示 时 间 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9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建筑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3)。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2749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