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晋安区检察院公诉科了解到,2018年7月24日发生在东三环路化工互通枢纽附近的一起离奇交通事故的原因已经查明,驾驶人系抑郁症发作引发的。
当日中午,在事发路段,一辆白色小轿车追尾大货车,小轿车驾驶人脱困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取出工具朝副驾驶座上的男子头部猛砸,因驾驶人“异于常理”的行为使得该事故饱受舆论热议。现已查明,驾驶人系抑郁症发作导致上述行为。
案发当日,陈某在车上接到一通电话后,便开始加速行驶,以右侧车头撞击前方大货车,连续疯狂的撞击致使小轿车产生严重变形,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程某并未死亡。后陈某从车中爬出,从后备箱先后取出千斤顶、六角螺丝扳手等工具,持续击打被困在副驾驶座的程某,最终被在场群众成功阻止。
经查,驾驶人陈某与同车副驾驶座上的程某系同事关系,两人均系江苏省新沂市某酒店员工,此前并无严重过节。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时常逻辑混乱、答非所问,行为举止怪异。其有效供词表明,陈某于2018年5月入职后,对现有工作环境及岗位安排存在不满情绪。事故发生前,他接到公司方面打来的电话,通话中对方有谈及其工作方面的问题,陈某认定公司要发生人事变动,情绪产生剧烈波动,便做出了上述撞车伤人的失控举动。陈某的妻子肖某亦向公安机关反映陈某事发前一段时间内都精神恍惚,行为异常,疑其可能患上精神方面疾病,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对陈某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
2018年10月22日,经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属于重度抑郁发作,伴精神病性症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有受审能力。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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