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3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将于11月26日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福州市城区6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统计显示,本次拍卖的六幅商住用地,总面积202980㎡(合304.48亩),拍卖起始价48.26亿,竞买保证金9.652亿。六幅地块当中,晋安区四幅,鼓楼区和仓山区各一幅。且多幅涉及旧改地块,出让公告均要求配建高比例安置型商品房!
临近拍卖之际,11月23日福州国土资源局通过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指出,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1月3日在《福州日报》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六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土让[2018]06号),现对《公告》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宗地2018-45土地用途明确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1000平方米。
涉及调整如下:
1、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调整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2、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1000平方米调整为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1000平方米。
二、宗地2018-46号土地用途明确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40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容积率0.7以上(含0.7)、1.0以下(含1.0)。
涉及调整如下:
1、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2、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4000平方米调整为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4000平方米;
3、增加:幼儿园用地容积率0.7以上(含0.7)、1.0以下(含1.0)。
三、宗地2018-47号土地用途明确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2000平方米。
涉及调整如下:
1、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用地;
2、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2000平方米调整为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2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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