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为旗下三家子公司合共提供38亿元贷款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苏州新万益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联合借款人拟接受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35亿元的贷款,期限36月。
此外,上述贷款中,由阳光城的子公司广州广晟海韵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提供质押,广晟海韵以其名下部分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日,阳光城发布另一则公告称,其持有3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余姚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拟接受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同时,余姚海吉星以其8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以其名下部分项目地块及追加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而阳光城则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姚海吉星的其他股东方(政府除外)按照同等条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余姚海吉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7.9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79%。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77.0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6.88%。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04.9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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