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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上街镇12月4日拍卖40亩商住用地,建成后7239元/㎡定向销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8.11.1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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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11月9日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侯国土资告字[2018]08号)”,将于12月4日拍卖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一幅商住用地。拍卖将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报务中心)进行。
标签:   闽侯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9日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侯国土资告字[2018]08号)”,将于12月4日拍卖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一幅商住用地。拍卖将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报务中心)进行。

  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将在 2018年12月0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本次拍卖的地块编号为2018-08号,地块位于上街镇金屿浦口村,土地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宗地总面积:26613.8㎡(39.92亩);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3.3;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100。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5700万元,拍卖起始价2824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3.3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3215.46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要求本宗地须配建住宅建筑面积为75975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239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并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被征收人)购买。具体建设的安置商品房户型及套数由上街镇人民政府和闽侯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向竞得人确认提供。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

  2、宗地竞得人应沿西侧规划路沿街集中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包括沿街第一排建筑物所有的底层(±0.000以上地上一层)商业用房(要求所有底层商业用房每间产权面积约为50平方米),不足部分依次从第二层、第三层的商业用房进行选择]由宗地竞得人建成后移交给上街镇政府或上街镇政府指定单位。宗地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日同时与上街镇政府签订产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用房《闽侯县宗地×××号地块商业用房回购协议》(回购协议由上街镇政府提供),并按回购协议约定(5575元/平方米)要求按时建成后移交给上街镇政府或上街镇政府指定单位。

  3、竞得人应自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竞得人应当在双方认定的开工日起27个月内竣工。开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由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对涉及配建安置型商品房在此基础上还必须按照安置型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限和交付条件约定的相关要求及奖惩办法执行。

  4、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本出让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预售许可条件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

  若按照容积率上限3.3测算,该地块总建筑面积为87825.54㎡,扣除75975㎡安置型商品房和2000㎡商业用房,实际上住宅可售部分仅为9850.54㎡,是名副其实的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市场接受度如何,12月4日就将揭晓。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侯国土资告字[2018]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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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9日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侯国土资告字[2018]08号)”,将于12月4日拍卖闽侯县上街镇金屿浦口一幅商住用地。拍卖将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报务中心)进行。

  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将在 2018年12月0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本次拍卖的地块编号为2018-08号,地块位于上街镇金屿浦口村,土地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地块主要规划及要求:

  宗地总面积:26613.8㎡(39.92亩);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3.3;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100。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5700万元,拍卖起始价28240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3.3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3215.46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要求本宗地须配建住宅建筑面积为75975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7239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并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被征收人)购买。具体建设的安置商品房户型及套数由上街镇人民政府和闽侯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向竞得人确认提供。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

  2、宗地竞得人应沿西侧规划路沿街集中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用房[包括沿街第一排建筑物所有的底层(±0.000以上地上一层)商业用房(要求所有底层商业用房每间产权面积约为50平方米),不足部分依次从第二层、第三层的商业用房进行选择]由宗地竞得人建成后移交给上街镇政府或上街镇政府指定单位。宗地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日同时与上街镇政府签订产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商业用房《闽侯县宗地×××号地块商业用房回购协议》(回购协议由上街镇政府提供),并按回购协议约定(5575元/平方米)要求按时建成后移交给上街镇政府或上街镇政府指定单位。

  3、竞得人应自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竞得人应当在双方认定的开工日起27个月内竣工。开竣工日期每延缓一天由出让人向受让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对涉及配建安置型商品房在此基础上还必须按照安置型商品房项目交付时限和交付条件约定的相关要求及奖惩办法执行。

  4、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本出让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预售许可条件为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

  若按照容积率上限3.3测算,该地块总建筑面积为87825.54㎡,扣除75975㎡安置型商品房和2000㎡商业用房,实际上住宅可售部分仅为9850.54㎡,是名副其实的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市场接受度如何,12月4日就将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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