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已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否再买商品房?
诉求内容:之前已购买经济适用房了,业主本人能否再买商品房?业主的家属(老婆、孩子)能否再购买商品房?具体什么规定,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回复意见 您好!
可以再买商品房,如果是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宅,应符合限购条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16]186号)中,对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制定了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