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号线下院车辆段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下院,业主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我局于2016年审批通过该项目总平面方案,项目实用地面积159402.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8141.51平方米,容积率0.43,建筑密度30.84%,绿地率12.48%。
近期,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总平面方案调整,拟在地块内东南侧新建一栋4层辅助用房,并结合已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综合楼、运用库、物质总库及检修库建筑面积、轮廓布局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容积率0.424,计容建筑面积67593.88平方米,其他指标保持不变(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要求规定,将该规划方案的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ghj.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城乡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83316974)。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监督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7164)。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规划馆,邮编:350026。
附件1:调整前总平面方案
附件2:拟调整总平面方案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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