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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

——樟国土资交告字[2018]176号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8.09.11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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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20日至9月28日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8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将在 2018年09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标签:   永泰  土地  出让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9月10日 至 2018年09月28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9月20日 至 2018年09月28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8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9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8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期间,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获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18年9月20日至9月28日期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9月28日下午15: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材料,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若截止2018年9月28日下午15:30,宗地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人(不含两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继续在2018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的工作日期间,按上述竞买申请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2、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公开出让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若符合条件的申请竞买人达到2人的(含2人)以现场拍卖公开出让,现场拍卖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拍卖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上午9:30时;若符合条件的申请竞买人达不到2人的(不含2人),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上午8:00至2018年10月17日下午17:30时(不含节假日,挂牌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17:30时),竞价栏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

  3、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或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场地清理平整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围档,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县土发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等接口,宗地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地下管网以及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葛岭镇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出让土地,共同与竞得人签定《交地确认书》,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7、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土地出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8、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9、该宗地开发建设可能形成高边坡,竞得该宗地后,竞得人应当配套建设高边坡治理工程,结合项目总平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配套的高边坡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在高边坡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县住建局方可受理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竞得人才能投入使用并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竣工核验手续。

  10、按我县规定该宗地可申请使用地热温泉资源用于自持配建的酒店。

  11、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2、本次土地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3、本公告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14、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4117 6115 110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1000 4278 8980 0100 01

  (3)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5)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

  (6)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317 5101 0400 1161 6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银行帐号:1000 4278 8980 0100 01,1402 0801 2900 8888 805,3500 1617 0070 5250 3170,4117 6115 1106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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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9月10日 至 2018年09月28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9月20日 至 2018年09月28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8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9月2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9月29日09时30分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8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期间,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获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18年9月20日至9月28日期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9月28日下午15: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材料,到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若截止2018年9月28日下午15:30,宗地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人(不含两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继续在2018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的工作日期间,按上述竞买申请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2、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公开出让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若符合条件的申请竞买人达到2人的(含2人)以现场拍卖公开出让,现场拍卖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拍卖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上午9:30时;若符合条件的申请竞买人达不到2人的(不含2人),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上午8:00至2018年10月17日下午17:30时(不含节假日,挂牌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17:30时),竞价栏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交易监管中心。

  3、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或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场地清理平整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围档,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县土发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等接口,宗地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地下管网以及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由我局会同县土发中心、葛岭镇政府向竞得人交付出让土地,共同与竞得人签定《交地确认书》,待竞得人办理基建备案、规划许可、地灾评估备案等手续后给予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7、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土地出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8、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依法纳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我县缴交所得税。

  9、该宗地开发建设可能形成高边坡,竞得该宗地后,竞得人应当配套建设高边坡治理工程,结合项目总平聘请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配套的高边坡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在高边坡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县住建局方可受理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竞得人才能投入使用并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竣工核验手续。

  10、按我县规定该宗地可申请使用地热温泉资源用于自持配建的酒店。

  11、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2、本次土地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13、本公告由永泰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14、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4117 6115 110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1000 4278 8980 0100 01

  (3)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 号: 3500 1617 0070 5250 3170

  (5)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 9010 5100 1001 0000 0578 29

  (6)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317 5101 0400 1161 6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银行帐号:1000 4278 8980 0100 01,1402 0801 2900 8888 805,3500 1617 0070 5250 3170,4117 6115 1106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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