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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福州顺华乌龙江大区B区业主关于解决不动产权证办理
诉求内容:
我们是福州市高新区顺华乌龙江大区B区的业主,该区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大道89号,是由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商品房项目,共4幢高层,700余套房。业主们于2013至2014年陆续购房,2014年至2015年初先后购买车位,合同约定于2015年12月底交房。绝大部分业主缴纳了房子首付款并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全额付清了房款,部分业主房子只付了首付,或已备案或未备案或未完成贷款,有的只有部分或完全没有发票;几乎所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均只有收据,没有合同、发票,未网签备案。存在多种情况。
该小区业主大都是低收入农民群体,能买一套房实属不易,购房的首付款绝大多数都是倾其一家两代人的全部积蓄,甚至有的是向亲人朋友举债才凑齐了首付,每月还背负着沉重的还款压力。但2015年初顺华地产因资金链断裂,整个项目停工,最终于2016年5月在时任市长杨益民同志等领导的大力协调下,施工单位福州三建公司开始复工,最终在2017年5月开始陆续交房。
本以为我们小区从此可以一帆风顺,安全入住,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但事与愿违,施工单位将余下的工程偷工减料,草草收尾,开发商就逼着我们交房。本来定位为高档小区的家园变成了现在连安置房都不如的小区,小区绿化简单粗糙,与宣传的效果图相差甚远,地下车库渗漏水严重,走廊原本贴磁砖的墙面都改为刷白应付,电梯门框也改用了最廉价的人造大理石,最严重的是所有电梯均处于故障频发状态,经常维修不及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电梯旁的天井深100米,栏杆才1米多高,存在小孩坠落的极大风险,消防设施也不完善,安全隐患十分严重。我们已经入住的业主整天提心吊胆地在小区里生活着,苦不堪言。
然而另一个令我们头疼的是,现已交房一年多了却没有一个开发商或政府工作人员通知我们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后经业主多方打听,并向闽侯县房管部门求证,才知道我们小区的土地已经两次被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三年(第一次查封到期时间为2018年5月份,到期后又续封到2021年5月),就连小区的竣工验收资料及相关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资料也被施工单位扣留了。2018年7月16日维权时,市委市政府接见我们的领导要求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先行土地解封,再谈总登、开具首付、贷款发票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事宜。现在我们已与北京二中院联系,并按照他们的要求将解封材料寄往北京,法院答复下一步他们将按程序办理(我们于2014年底前购买并备案,法院于2015年5月查封,我们购买在先,法院查封在后,我们认为查封是不合法的)
对此我们多次找过高新区管委会及福州市信访局,希望能帮助我们解决小区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但相关部门一直都敷衍了事,甚至我们合理合法在市信房局信访时,公安部门聘用的保安竟敢殴打我们,造成多位业主受伤(附2018年7月16日维权时受伤业主的照片、视频等资料),令所有业主心寒。现高新区管委会已无力解决我们所反映的诉求问题,于是我们抱着700户人家近3000人对市委、市政府的期待与信任,写下诉求书并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再次委派代表呈报领导,希望得到以下帮助:
1.鉴于房子、车位总登、开具首付贷款发票及办理不动产权证等事周期均较长,且顺华处于濒临破产状态,希望政府同期处理这些事宜,以免解封后再一次漫长等待。同时考虑到解封不知是否顺利,恳请政府指定相关部门派专人为我们办理包含房子、车位发票、总登、解封等在内的一切事宜。
2.恳请市委、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对乌龙江大区B区商品房进行现场调研,积极协调推进解决小区存在的偷工减料、安全、物业和不动产证等各种问题,避免我们上访影响了领导们的工作,也让广大业主不要在心急如焚和忐忑不安中长期等待。
3.部分业主已签订购房合同,在银行办理了贷款并放款给顺华公司,但顺华公司私自挪用资金、偷税漏税,造成部分业主只有首付发票,没有银行贷款发票,有的甚至两种都没有,有未办理贷款手续。对此,请求协调闽侯县税务部门先行补开发票,事后将顺华公司资产拍卖所得抵税,并协调银行为未办理贷款手续的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4.由于顺华公司欺诈,至少有3户业主已经缴纳了首付款,开发商没有予以网签备案、签订合同,也未开具首付款发票。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侵权欺诈行为。建议协调闽侯县房产交易中心和银行将没有购房合同、没有发票的特殊业主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及网签、贷款手续。
5.从购房签订合同至今已近四年有余,在这漫长的4年等待中,多少孩子因不动产证问题而落不了户口,上不了学,被迫回乡下读书而成了留守儿童,多少业主都在担惊受怕中生活。这些都是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3000多位业主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及各级政府领导的关心、关怀、关爱下,一定会早日实现我们的家园梦,早日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回复:您好!目前,该企业(顺华)已在申请破产,请业主等待法律程序。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您好,诉求件收悉,我局就自己的职能范围,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2018年8月15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对现场电梯进行检查,除2号楼4台电梯临检时间将近我局联系省特检院检验,经了解情况,物业已缴费,特检院会尽快落实安排对电梯进行检验,其余电梯都经省特检院检验合格在有效时限内。维修方面我们现场已于物业积极沟通,及时安排维修,已将具体情况告知电话联系告知周先生,请知悉,谢谢。
高新区“智慧高新”管理服务中心:您好,经了解,因欠缴巨额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我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对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房产予以查封扣押并停供发票。若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缴清欠税就恢复发票供应。
高新区国土环境保护局: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二中执字第777号),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晓岐村、元峰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侯国用(2012)第226229号;侯国用(2012)第226230号)中的位于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89号的车位、商业网点及住宅,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8日起至2021年5月7日止,查封期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为上述财产进行买卖、过户、抵押、质押等一切相关手续。
经我局向顺华公司了解,顺华乌龙江大区B区位于上述查封国有土地所有权范围内,因此顺华乌龙江大区B区办理土地核验、不动产权总登、不动产权证书等手续需待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解封后再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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