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宗地2018-18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化工路北侧,属于福州目前炙手可热的东二环片区。该片区坐享、晋安新城体育馆、2000亩晋安公园(牛岗山海绵公园、鹤林生态园、晋安湖公园),以及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二小学、岳峰中学(在建)、省二人民医院分院、省儿童医院(在建)等公建配套。而已经开工建设的地铁4号线同样经过该地块周边,是名副其实的地铁。
福州州宗地2018-18号地块实拍
据了解,该地块本次拍卖属于重新出让,相比2014年那一次出让,拍卖起始价已经大幅上涨,而且目前东二环除了、首开中庚香开连天以外在售并不多,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由于该幅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35000元/㎡,且公告并未明确该地块最高限价,届时会是东二环房企“内部消化”,还是有新的房企加入竞争,只有等到拍卖的那一天才能揭晓。
和以往的出让方式相比,本次出让将首次采用“限+控地价房价+公开摇号”方式,无疑最受市场关注。最终市场的接受度如何,也将于7月20日揭晓。
2、 宗地2018-19号:毛坯高销售均价不超过32750元/㎡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福州宗地2018-19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金洲南路东侧,地铁2号线金山轻轨场站出让地。49489平方米(合74.2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商务办公)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交通场站)。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北侧部分容积率3.96以下(含3.96),南侧部分容积率2.6以下(含2.6);建筑密度:北侧部分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南侧部分建筑密度18%以下(含18%);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北侧部分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含100米,住宅建筑18米以上);南侧部分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须结合地铁站点建设配套的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不计容),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740元/平方米回购。地块内建设的公交车站及办公用房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740元/平方米回购。地下商业规划建设方案应征求地铁主管部门意见。
同时要求该地块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此外,出让公告同样明确约定该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房价、控地价、公开摇号”方式,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32750元/㎡。
宗地2018-19号地块位于仓山区金洲南路东侧,该地块位于福州地铁2号线和5号线金山站的交汇处,金山公交总站位于地块南面,交通便利性无须赘述。同时该地块所占的金山片区,配套齐全,包括万达广场、红星爱琴海在内的浦上商圈近在咫尺,金山小学、福州金山中学等知名教育配套环伺左右。作为住宅用地,该地块各项指标无可挑剔。
福州州宗地2018-19号地块实拍
从地块现状图可以看到,该地块大部分为原金山公交总站所占地,且早已拆迁完毕,目前基本属于净地出让,对于要求“高周转”的房企来说,这个优点不可忽视。
二、桂湖片区再度出让两幅纯住宅地块
本次出让的11幅住宅用地其中有两幅位于晋安区桂湖片区,编号为宗地2018-13、14号,总面积124.18亩,起拍价143800
万元。
1、宗地2018-13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西北面,垄头温泉小区地块一,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58563平方米(合87.84亩);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40%以上(含40%);建筑限高:60米以下(含60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起始价:1031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同时,该地块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2、宗地2018-14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垄头苑出让地块一,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4227平方米(合36.34亩);容积率:1.0以上,2.1以下;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40%以上(含40%);建筑限高:60米以下(含60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起始价:407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三、三江口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重新出让
本次土地出让,三江口同样出让两幅商住用地,值得一提的是该地块曾经取消出让过,本次出让属于“一拆二”,编号为宗地2018-15、16号总面积42.02亩,起始价58600万元。
宗地2018-15地块位于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D,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7230平方米(合25.85亩);容积率:1.0以上,1.45以下(含1.45),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100平方米,不超过95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不少于44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不超过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其中幼儿园25%以下(含25%);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其中住宅建筑18米以上,幼儿园建筑12米以下)。起始价:327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5800元/平方米回购。
该地块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宗地2018-15地块位于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出让地块E,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面积:10782平方米(合16.17亩);容积率:下(含1.6,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不超过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2%以下(含32%);绿地率:35%以上(含35%); 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其中住宅建筑18米以上);起始价:259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5800元/平方米回购。
该地块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三、东二环98.5亩住宅用地重新出让
本次出让的宗地2018-17号(晋安鹤林片区E-05东地块),曾于2017年4月因为熔断取消出让。时隔一年之后,再度出让引发关注。
宗地2018-17号位于晋安区鹤林路以南,塔头路以北,鹤林片区E-05东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面积:65666平方米(合98.5亩);容积率1.0以上,2.0以下(含2.0),幼托设1处,用地面积不少于50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18米以上);起拍价:2854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7390元/平方米回购。
该地块要求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同时该地块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四、四幅安置型商品房用地组团出让
早在今年5月,福州市房管局发布消息,今后在福州,福州市将创新安置方式,政府原则上不再建设安置型房,取而代之的将是安置型商品房。按照计划,今年计划推出安置型商品房项目39个,力争建设安置型商品房住宅5万套约450万平方米。
本次出让的11幅住宅用地,就有四幅安置型商品房用地组团出让,总面积211.61亩,起始价287300万元。
1、宗地2018-20地块位于晋安区新店镇,八一水库雨洪公园安置地西庄地块出让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31744平方米(合47.62亩);容积率:1.0以上,1.6以下(含1.6);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36米以下(含36米,住宅建筑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起始价:532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8-20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4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85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该地块要求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2、宗地2018-21地块位于仓山区福厦高速连接线以东,樟岚村片区出让地块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14319平方米(合21.48亩);容积率:1.0以上,2.0以下(含2.0);建筑密度:22%以下(含22%);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18米以上,60米以下(含60米));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起始价:250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8-2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35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该地块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3、宗地2018-22地块位于晋安区化工路以北,鹤林片区M-02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26775平方米(合40.16亩);容积率:1.0以上,2.4以下(含2.4);建筑密度:22%以下(含22%);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60米以下(含6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起始价:708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8-22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6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该地块要求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4、宗地2018-23地块位于晋安区化工路以北,鹤林片区M-02地块,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仓山区林浦路以西,金浦旧厂房出让地块A,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仓山区林浦路以西,金浦旧厂房出让地块A;容积率:1.0以上,2.0以下(含2.0);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18米以上,50米以下(含50米)(机场高程5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含与机场场地高差。);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起始价:138300万元。
宗地2018-23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5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该地块要求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