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原创 > 正文

罗源8月6月拍卖两幅商住用地,总面积176.15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8.07.16来源:海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
导语:7月15日罗源县国土资源局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罗地出让告告字[2018]2号)”,将于8月6日拍卖两幅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的商住用地,拍卖将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标签:   罗源  土地  出让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15日罗源县国土资源局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罗地出让告告字[2018]2号)”,将于8月6日拍卖两幅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的商住用地,拍卖将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3日至8月3日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03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将在 2018年08月0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土地出让公告整理出上表,从表中可以看到,本次出让的两幅商住用地编号为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1、2号,地块位置均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总面积为117437㎡(折合176.15㎡),总起拍价173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上述两幅地块交易成交后3个月内按现状土地交付使用,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其中安置房项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回购。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信息:

  一、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1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1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总面积:69394㎡;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68;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80。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903万元,起拍价9513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6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11.51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①该地块商业面积占总计容面积10%以下;

  ②该地块需配置 1个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600㎡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200㎡以上),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以上);

  ③该地块部分用地需作为安置房及配套商业用地,并采用带方案进行土地出让,具体实施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安置房由政府进行回购,具体建设及回购要求以商品房回购合同及建设标准要求为准,并由竞得人现场与罗源县霍口水库建设指挥部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

  ④该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需满足罗委发〔2017〕5号文件要求,充电设施需满足闽政办〔2016〕62号文件要求;

  ⑤为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⑥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在罗源县成立新的公司(由竞得人控股),竞买人已属罗源注册公司除外。

  ⑦出让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二、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2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2同样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总面积:48043㎡;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81;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4;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0。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558万元,起拍价7787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81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76.81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约定:

  ①该地块商业面积占总计容面积10%以下;

  ②该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需满足罗委发〔2017〕5号文件要求,充电设施需满足闽政办〔2016〕62号文件要求;

  ③该地块部分用地需作为安置房及配套商业用地,并采用带方案进行土地出让,具体实施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安置房由政府进行回购,具体建设及回购要求以商品房回购合同及建设标准要求为准,并由竞得人现场与罗源县霍口水库建设指挥部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

  ④为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⑤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在罗源县成立新的公司(由竞得人控股),竞买人已属罗源注册公司除外。

  ⑥出让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15日罗源县国土资源局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罗地出让告告字[2018]2号)”,将于8月6日拍卖两幅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的商住用地,拍卖将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3日至8月3日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03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将在 2018年08月0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土地出让公告整理出上表,从表中可以看到,本次出让的两幅商住用地编号为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1、2号,地块位置均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总面积为117437㎡(折合176.15㎡),总起拍价173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上述两幅地块交易成交后3个月内按现状土地交付使用,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其中安置房项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回购。

  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信息:

  一、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1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1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总面积:69394㎡;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68;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80。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903万元,起拍价9513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68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11.51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①该地块商业面积占总计容面积10%以下;

  ②该地块需配置 1个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600㎡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200㎡以上),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以上);

  ③该地块部分用地需作为安置房及配套商业用地,并采用带方案进行土地出让,具体实施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安置房由政府进行回购,具体建设及回购要求以商品房回购合同及建设标准要求为准,并由竞得人现场与罗源县霍口水库建设指挥部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

  ④该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需满足罗委发〔2017〕5号文件要求,充电设施需满足闽政办〔2016〕62号文件要求;

  ⑤为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⑥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在罗源县成立新的公司(由竞得人控股),竞买人已属罗源注册公司除外。

  ⑦出让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二、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2

  出让公告内容显示,罗地出让告字[2018]2号地块2同样位于罗源湾开发区南片,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总面积:48043㎡;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81;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4;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0。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558万元,起拍价7787万元。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81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76.81元/㎡。

  出让公告做如下约定:

  ①该地块商业面积占总计容面积10%以下;

  ②该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需满足罗委发〔2017〕5号文件要求,充电设施需满足闽政办〔2016〕62号文件要求;

  ③该地块部分用地需作为安置房及配套商业用地,并采用带方案进行土地出让,具体实施方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安置房由政府进行回购,具体建设及回购要求以商品房回购合同及建设标准要求为准,并由竞得人现场与罗源县霍口水库建设指挥部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

  ④为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⑤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在罗源县成立新的公司(由竞得人控股),竞买人已属罗源注册公司除外。

  ⑥出让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