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继5月29日闽侯发布2018年第一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之后,随后的两天之内,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再次发布了第二次、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计划于6月26日拍卖两幅位于竹岐乡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总面积约163.78亩,起始价共计48000万元。
其中,闽侯宗地2018-02号地块,位于竹岐乡汶洲村,宗地面积79.57亩,起始价20000万元;闽侯宗地2018-03号地块,位于竹岐乡苏洋村,面积84.2亩,起始价28000万元。
以下为两幅地块的具体介绍:
一、【闽侯宗地2018-02号】地块
闽侯宗地2018-02号地块位于竹岐乡汶洲村,土地面积53049㎡(约79.57亩),容积率2.6,限高80米。该地块将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方式出让。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0000万,拍卖起始价20000万。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6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约1450元/㎡。
从卫星图可以看到,闽侯宗地2018-02号地块位于闽侯大桥头,竹岐中学东南侧。与闽侯甘蔗县城隔江相对。周边楼盘有正阳田园外,龙旺闽越水镇等。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6月26日09时30分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报务中心)进行。
此外,公告其它注意事项如下:
1、要求本宗地须配建住宅建筑面积为100080平方米作为安置型商品房(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6266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被征收人)购买,配建的安置型商品房在出让地块的西侧区域集中布局建设。。
2、竹岐乡政府要求回购7000平方米商业用房解决竹岐乡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
3、本次拍卖竞价方式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即该地块起始价不变,但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最高限价30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果本宗地有转为“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拍卖竞价方式,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提供限价回购(4210元/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6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8套45平方米或6套60平方米),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360平方米的整倍数,必须在本宗地内预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限价回购住宅总面积110%的可公开销售商品房(不含安置型商品房),最终以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最多者确定为竞得人。若最后剩余可销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足一个竞价阶梯(360平方米)而仍有竞买人申请继续竞价的,出让人有权终止本宗地拍卖。
4、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本出让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闽侯宗地2018-03号】地块
2018-03号地块位于竹岐乡苏洋村,土地面积56138㎡(约84.2亩),容积率2.254,计容建筑面积126510㎡,商业3000㎡,公共设施不小于2160㎡,需配建幼儿园面积不小于3840㎡,限高100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4000万,拍卖起始价28000万。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根据容积率上限2.254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约2213元/㎡。
从卫星图可以看到,2018-03号地块位于竹岐乡苏洋村!上街镇相邻,靠近福州市区。其中,福州地铁2号线苏洋站相距不远。周边还有规划的“地铁小镇”——苏洋站及竹岐停车场上盖物业、即将建设的“闽侯二桥”!该地块无论是在地段位置,还是交通配套,该地块都相当优越。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6月26日10时30分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报务中心)进行。
此外,公告其它注意事项如下:
1、竹岐乡政府要求回购3000平方米商业用房解决竹岐乡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
2、要求本宗地须配建住宅建筑面积为9501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房(以不动产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按照6266元/平方米均价定向销售,由闽侯县人民政府(或闽侯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指定对象购买。
3、本次拍卖竞价方式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即该地块起始价不变,但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最高限价42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果本宗地有转为“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拍卖竞价方式,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提供限价回购(4210元/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6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8套45平方米或6套60平方米),竞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360平方米的整倍数,必须在本宗地内预留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限价回购住宅总面积110%的可公开销售商品房(不含安置型商品房),最终以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最多者确定为竞得人。若最后剩余可销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足一个竞价阶梯(360平方米)而仍有竞买人申请继续竞价的,出让人有权终止本宗地拍卖。
4、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本出让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按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报备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的原则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