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5〕96号)文件规定,我局已联合相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167户家庭进行全面复核。经审核,住房面积超出标准家庭7户、家庭上年收入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家庭4户、符合中低收入标准家庭56户、符合低收入标准家庭100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现将复核结果公示7天(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4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吉祥小区13幢2层
联系电话:24833352
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家庭复核结果情况表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8日
》》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家庭复核结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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