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为旗下4间子公司11.1亿贷款提供担保。
其中,阳光城全资子公司上海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万向信托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的贷款,期限1年。阳光城及全资子公司上海臻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全资子公司上海金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不超过2.5亿元的信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阳光城为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金致同时以其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33街坊55/2丘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全部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阳光城全资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提供的4亿元贷款,期限3年。作为担保嘉兴欣利泽拟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为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全资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在原13.4亿元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6亿元贷款(即接受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阳光城为佛山信财置业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提供保证担保,佛山信财置业以其名下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路西侧地块三提供抵押担保。
另截至目前,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81.45亿元,除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阳光城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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