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屿村安置房用地地块项目(葛屿村)”选择安置葛屿新苑的被征收户,兹定于2017年11月16日进行回迁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看房安排: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地点:葛屿新苑9号楼集中配套用房(一层)。
二、选房日期:2017年11月16日。
选房地点:葛屿新苑9号楼集中配套用房(一层)。
三、选房时被征收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干张(每单元上缴一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选房顺序号原件。若本人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选,受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生效的委托书原件。
四、被征收人未及时到场选房,也未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或到场后拒绝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机会,将由现场街道、村代表代为选定安置房房号。
福州市仓山区拆迁工程处
201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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