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职业人群中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其个人信用信息将实现常态化归集、共享和使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福建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率先在公务员、法人代表、律师、教师、医师等14类重点职业人群中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这14类重点职业人群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相关部门将及时归集上述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并推送至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信用记录优良 可走“绿色通道”
据了解,这些个人信用信息将按照相应的标准评估为优良信用和严重失信等多个等级。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我省将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在评先评优、资格荣誉、奖励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等过程中,政府部门会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严重失信个人 将被约束惩戒
相应地,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相关优惠政策及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同步】
个人信用信息
不能随便查询
需要明确的是,个人信用信息也是受到严格隐私保护的,并非随随便便就能查询到某个自然人的信用。
如果要查询个人公共信用信息,需经自然人本人授权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政府将依法依规查处个人信用信息外泄、倒卖等行为。但对于一些恶意失信者,我省将通过“黑名单”制度,定期予以公布。
个人信用失信
将建修复机制
个人信用失信也不会被“一棍子打死”,我省计划通过建立“信用修复机制”,让失信者在按期履约后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方案》明确,我省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将明确展示期限,今后不再展示和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政府还将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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