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原副部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应该尽快出台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时可以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所谓“新房新办法”,是在新房全面征收房地产税,建设用地仍然实行招拍挂,在招标时明确规定,向购买新房的家庭征收房地产税,建议税率定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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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由中国房地产报、中房智库主办的“将中国房地产改革进行到底”高峰会议暨中国房地产界25年荣誉殿堂及特色小镇难点剖析会议与高峰论坛在北京富力万丽酒店盛大举行。住建部原副部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出席了论坛。
刘志峰认为,要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关键是建立和实施土地财税金融产业等长效机制,但核心是出台房地产税。在征收时,要区别对待,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对于新房,要全面征收房地产税,建设用地仍然实行招拍挂,明确规定购买新房的家庭征收房地产税。他建议税率定在1%-2%。房地产税按照住房、区位分档计税,网格化管理,房价按照市场价的80%-85%来确定。
对于老房,要在旧房下面征收房地产税,因为住房建设用地是通过招拍挂取得的,量比较大,这类住房市场也包含了未来房地产税的因素,但是由于地价上涨,已经包含了应通过房地产税取得的部分,再次征收会造成重合征税,此外还有经济住房,这两类住房,刘志峰认为,应该以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为整,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再征收。
此外,刘志峰认为,还要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单一的住房模式,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租售并举,租售比要科学。在他看来,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就要解决房源少的问题,稳定租赁关系和租金租期,完善法律,要发挥政府参与住房租赁市场的作用;探索将闲置厂房、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将个人出租房源统一建立信用平台;优先选择轨道交通沿线和新市民集中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试点,将住房租赁与产业发展、城乡改造相结合,还要降低企业税负。
最后,刘志峰还谈到了住房质量问题。他认为,要提升住房质量,就要发展高品质住宅,探索装配式建筑,发展百年技术,加快百年住宅建设,使北京住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提高部品部件质量和性能,推进绿色生态小镇建设,探索住宅产品的质量保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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