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年底大限越来越近的形势下,已有地方提前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接入国家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这将为宏观调控和其他社会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2014年开始启动,国土资源部曾制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四年规划,要在2017年可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此前表示,2017年要巩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成果,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全面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国家级信息平台接入全覆盖,是建成统一的信息平台的重要标志。各地不动产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后,才能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国家宏观调控、制定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下一步:存量数据整合汇交
据记者统计,截至6月底,全国至少已经有十余个省区市已经将当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全国信息管理平台。这比国土部设定的年底大限提前了半年左右。
去年年底,江苏省97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全部接入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覆盖率达100%,在全国省(区)中率先实现全覆盖接入。
截至今年5月12日,云南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下一步,该省将着力完善规范登记行为,加快存量登记数据整合汇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厅的信息显示,截至2017年6月17日,新疆96个县(市、区)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国家平台(不含兵团)工作目标。
6月19日,随着西藏自治区阿里市革吉县开始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西藏全域落地。此举标志着全国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在去年年底98%的地区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实现了全覆盖。
目前西藏全区7个地市、74个县(区)全部实现“发新停旧”,并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平台接入全覆盖,提前半年完成政府设定的时限。
据《南方日报》6月30日报道,截至2017年6月26日,广东省121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已全部接入省级、国家级平台,提前半年实现了国土资源部要求的信息平台接入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下一步,广东省国土厅将督促指导各地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迁移整合。
此外,河北、浙江、广西等地也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范围全覆盖。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国土部此前已派出若干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及数据整合调研组,实地了解各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数据整合汇交、接入国家信息平台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收集典型经验做法及相关建议,确保年底前所有市县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80%市县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小产权房”不予登记
2014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启动后,外界曾一度猜想小产权房是否会借此机会“转正”。但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曾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施土地用管制,“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此后,各地在制定出台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时,均要求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不动产登记。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7月中旬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妥善办理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不动产登记,但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不动产登记。
呼和浩特近日出台《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在村镇建设的住宅小区登记方面,《意见》提出,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在城市或集镇规划区内,经政府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村民住宅楼和商业楼,分配或出售给本集体成员居住或经营的,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但不得办理抵押登记;本集体成员之间转移的可办理转移登记;依法继承房屋的可办理转移登记。城镇居民购买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相对于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而言,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其上市交易很难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小产权房因价格更低,其已在地方潜行多年,规模日渐庞大。非官方数据称,全国小产权房面积约60亿平方米。当然,官方从未承认过该数据。
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当年12月份,国务院发出通知,禁止城镇居民去农村买房。
至今,小产权房何去何从的问题已经过去十年,在此期间,相关部委多次表态要出台措施解决这一问题,但时至今日,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或处置办法出炉,从目前的政策迹象来看,小产权房的问题仍将被继续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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