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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建委获悉,《福州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正式公布,今年我市计划完成285户农村危房的改造任务,其中福清市133户、长乐市8户、闽侯县18户、闽清县44户、罗源县47户、永泰县35户。
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方案,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实施对象和补助对象必须是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农户(含符合条件的贫困留守儿童家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