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严肃追责、查处渣土车管理不作为,严厉整治我市渣土运输乱象”指示精神,根据市政府“全市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集中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市建委决定即日起开展福州市建设工地渣土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整治渣土运输乱象,杜绝渣土车违规超载、施工现场运渣车辆冒装撒漏、冲洗不到位、带泥上路等违章违规行为。具体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27日。
二、整治范围
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铁工程、内河整治工程、水务管网工程等。
三、整治内容
要求全市各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强化渣土源头管理,加强对渣土运输工作的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具备渣土处置核准手续。
2、不得使用无证企业和车辆进行渣土运输。
3、保持在建工地出入口的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不得遮挡监控探头。
4、安排专人对渣土车装载情况进行检查,渣土车装载应平斗,不得超载。施工单位与渣土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有“渣土车应平斗运输,不得超载”内容以及违反此约定的违约责任追究条款。
5、净车出场设施设置到位并有效使用。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禁止违规超载、冒装撒漏、冲洗不到位、带泥上路的渣土车出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企业主任责任。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办理合法的渣土处置核准手续,加强在建工地渣土管理,对施工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留档备查。监理单位也要履行职责,监督施工企业做好渣土运输管理工作。
2、集中排查,严肃追责。市建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在建工地渣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渣土车未净车出场等行为造成扬尘污染的,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处理并按规定在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上进行相应记分;对渣土车超载等违规行为,将及时报送市交警、市交通委进行处理。
专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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