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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获悉,5月1日“营改增”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至11月30日,福州四城区个人二手房交易共代开增值税发票25843份,征收增值税税款13118万元,为纳税人减免增值税60014万元,减税降负效应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