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14日福州国土局通过官网发布“榕国土征公告〔2016〕4-17号、18号”两则征地公告,总共征收晋安区新店镇、鼓山镇237.72亩集体土地。
一、晋安区新店镇赤星村征地101.4亩集体土地
榕国土征公告〔2016〕4-17号征地公告显示,该地块编号为2016-68-01,土地权属:晋安区新店镇赤星村;征收集体土地面积:6.7605公顷(其中,农用地0.5960公顷,未利用地0.5960公顷,建设用地5.3738公顷)。
安置途径方面,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房产管理部门另行发布补偿安置方案。
二、晋安区鼓山镇征地136.31亩集体土地 涉及五个区域
榕国土征公告〔2016〕4-18号征地公告显示,该地块编号为2016-70-01,土地权属:晋安区鼓山镇茶会村、鼓一村、鼓四村、竹屿村以及晋安区鼓山镇;征收集体土地面积:9.0879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安置途径方面,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房产管理部门另行发布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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