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平潭)有限公司竞得2015G0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岚环土让〔2015〕4号,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该宗地位于坛西大道东侧、平岚一路西侧、万北路南北两侧,面积12.0319公顷,成交价为41400万元。
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平潭)有限公司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交土地出让金,经8次书面催缴和4次约谈,截止8月1日仍欠缴土地出让本金2000万元,已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2016年8月9日,我局向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平潭)有限公司发出解除出让合同通知书(岚环土解〔2016〕1号),解除出让合同,没收定金8280万元。
特此告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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