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房地产在建、在售行为,规范用地市场,目前,长乐市正在开展打击非法房地产(“小产权房”)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将重点打击3类对象,分别是: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或利用旧房改建高层建筑的(6层以上),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建或出租等方式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以及对上述房屋进行非法买卖的。
近期,各乡镇(街道)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6层以上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宗登记造册并汇总上报长乐市治违办存档备案,以建立违法建设信息库。
各乡镇(街道)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高层违建备案出资参建人员人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号、户数、户籍所在地、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核和甄别。高层违建参建人员中,不属于本村村民的、本村村民多头或用夫妻名字同时登记建房涉嫌小产权房的,将被列入重点甄别对象。
自9月份起,长乐市治违办将对调查摸底的高层违建分类进行处理:对所有在建的非法高层建筑一律予以下架,并断电断水;对近期在建且影响恶劣涉嫌非法房地产的高层违建由乡镇(街道)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对涉嫌房地产非法买卖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暂能不拆除的高层违建,由规划、国土、住建、林业、海渔、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罚,按分类处置办法待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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