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本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获批。该批次01地块涉及西洪路祭酒岭新村西侧旧屋区改造项目,拟征收鼓楼区洪山镇晨光经济合作社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345公顷。02地块涉及西洪路凤凰池市场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拟征收洪山镇西郊经济合作社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502公顷。
原洋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三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征收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牛山自然村集体土地0.0959公顷、洋里自然村集体土地2.5611公顷。
福厦新苑项目二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谢安村集体土地11.9678公顷、安平村集体土地0.2314公顷、仓山区城门镇集体土地0.5359公顷,使用仓山区城门镇国有土地0.5408公顷。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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