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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27日起增设16条公交专用道 涉及上三路等要道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6.06.04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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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高峰时段,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允许公交线路车辆、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沿线机动车进出需要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当避让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并在借道后迅速驶离公交专用车道。
标签:   公交  公交专用道

  记者3日获悉,警方决定在福州增设16条公交专用车道。

  6月27日起,上三路(西起三县洲大桥南桥头,东至则徐大道口)、上渡路(西起闽江大道口,东至仓前路口)、鹭岭路(西起南二环路口,东至闽江大道口)、潘墩路(西起则徐大道口,东至南江滨西大道口)、鹤林路(西起连江北路口,东至潭桥路口)、建新中路(南起浦上大道口,北至金山大道口)、洪湾南路(南起东岭路口,北至浦上大道口)、东岭路(西起西三环路口,东至齐安路口)、奥体路(南起东岭路口,北至建新南路口)、齐安路(南起南三环路口,北至东岭路口)、江滨东大道(西起魁岐桥,东至旺岐路口)、洪甘路(西起三环连接线,东至洪山大桥)、胪雷路(南起环岛路口,北至永南路口)、永南路(西起福峡路口,东至胪雷路口)、国宾大道(西起迎宾路口、东至旗山大道口)、旗山大道(南起浦上大桥口、北至国宾大道口)等16条道路的最右侧机动车道,设为交通高峰时段(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公交专用车道。

  高峰时段,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允许公交线路车辆、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沿线机动车进出需要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当避让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并在借道后迅速驶离公交专用车道。对违反上述规定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其他车辆,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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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3日获悉,警方决定在福州增设16条公交专用车道。

  6月27日起,上三路(西起三县洲大桥南桥头,东至则徐大道口)、上渡路(西起闽江大道口,东至仓前路口)、鹭岭路(西起南二环路口,东至闽江大道口)、潘墩路(西起则徐大道口,东至南江滨西大道口)、鹤林路(西起连江北路口,东至潭桥路口)、建新中路(南起浦上大道口,北至金山大道口)、洪湾南路(南起东岭路口,北至浦上大道口)、东岭路(西起西三环路口,东至齐安路口)、奥体路(南起东岭路口,北至建新南路口)、齐安路(南起南三环路口,北至东岭路口)、江滨东大道(西起魁岐桥,东至旺岐路口)、洪甘路(西起三环连接线,东至洪山大桥)、胪雷路(南起环岛路口,北至永南路口)、永南路(西起福峡路口,东至胪雷路口)、国宾大道(西起迎宾路口、东至旗山大道口)、旗山大道(南起浦上大桥口、北至国宾大道口)等16条道路的最右侧机动车道,设为交通高峰时段(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公交专用车道。

  高峰时段,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允许公交线路车辆、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沿线机动车进出需要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当避让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并在借道后迅速驶离公交专用车道。对违反上述规定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其他车辆,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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