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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买卖的二手房须网签 炒卖房号被督察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6.06.01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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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始对中介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从通知上可以看到,迟迟未能落地的存量房网签再次现身,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经过中介机构买卖的二手房必须进行网签,并打印存量房网签备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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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
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始对中介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从通知上可以看到,迟迟未能落地的存量房网签再次现身,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经过中介机构买卖的二手房必须进行网签,并打印存量房网签备案单。
串通炒卖房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一律被督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主要是对存量房成交量较大的经纪机构以及近期信访投诉较多的经纪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存量房网签,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流程和标准。
中介的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都被纳入了督查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有通过众筹垫付首付款等投机行为;是否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隐瞒房产交易信息特别是真实的交易价格信息、炒房等违规行为;是否有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隐瞒房地产真实交易价格信息等违规行为。
尤其是中介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需要明确;中介有没有自己购买或者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行为;是否有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是否有违规收意向金、贷款评估费等情况;是否使用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否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等。
从目前的市场来看,这些列入督查的违规行为都是比较常见的,有的中介捏造虚假房源散布涨价信息,有的和开发商串通炒卖房号,有的甚至乱收中介费、贷款评估费等。
通过中介买卖的二手房必须网签
本次整治对中介和市场影响最大的一块就是存量房网签。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全市范围内通过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交易的,必须通过合肥市房产局的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签订买卖合同,并打印存量房网签备案单。不过,这次通知中依旧没有说明网签实行时间点。
经纪机构要按规定的经纪服务流程和标准,落实经纪服务的委托,房源信息的核实与发布,以及存量房网签合同的签订等居间服务工作,对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经纪行为,一经确认,其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并视情节严重,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取消网签操作资格等措施。
为了全面落实存量房网签,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落实交易大厅网签窗口,明确交易大厅窗口核验存量房网签合同的核验程序和要求。制定存量房网签合同的更正和撤销流程,会同工商部门完成网签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
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暂停网签记入诚信档案
从6月1日起,由房产局、市中介协会成立检查组,对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检查。7月开始针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并研究探索建立保持中介市场良好运转的体制机制。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处表示,中介机构要在各营业网点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公示中介服务范围和总公司投诉受理服务电话。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降低行业信用风险,开展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对严重违规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查处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暂停网签、记入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备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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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始对中介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从通知上可以看到,迟迟未能落地的存量房网签再次现身,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经过中介机构买卖的二手房必须进行网签,并打印存量房网签备案单。
串通炒卖房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一律被督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主要是对存量房成交量较大的经纪机构以及近期信访投诉较多的经纪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存量房网签,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流程和标准。
中介的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都被纳入了督查范围,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有通过众筹垫付首付款等投机行为;是否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隐瞒房产交易信息特别是真实的交易价格信息、炒房等违规行为;是否有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隐瞒房地产真实交易价格信息等违规行为。
尤其是中介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需要明确;中介有没有自己购买或者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行为;是否有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是否有违规收意向金、贷款评估费等情况;是否使用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否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等。
从目前的市场来看,这些列入督查的违规行为都是比较常见的,有的中介捏造虚假房源散布涨价信息,有的和开发商串通炒卖房号,有的甚至乱收中介费、贷款评估费等。
通过中介买卖的二手房必须网签
本次整治对中介和市场影响最大的一块就是存量房网签。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全市范围内通过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交易的,必须通过合肥市房产局的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签订买卖合同,并打印存量房网签备案单。不过,这次通知中依旧没有说明网签实行时间点。
经纪机构要按规定的经纪服务流程和标准,落实经纪服务的委托,房源信息的核实与发布,以及存量房网签合同的签订等居间服务工作,对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经纪行为,一经确认,其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并视情节严重,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取消网签操作资格等措施。
为了全面落实存量房网签,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落实交易大厅网签窗口,明确交易大厅窗口核验存量房网签合同的核验程序和要求。制定存量房网签合同的更正和撤销流程,会同工商部门完成网签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
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暂停网签记入诚信档案
从6月1日起,由房产局、市中介协会成立检查组,对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检查。7月开始针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并研究探索建立保持中介市场良好运转的体制机制。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处表示,中介机构要在各营业网点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公示中介服务范围和总公司投诉受理服务电话。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要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降低行业信用风险,开展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对严重违规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查处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暂停网签、记入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备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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