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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推楼市去库存政策鼓励农民购买商品住房

——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每户补偿5000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6.05.26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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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5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5月21日永泰县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化解房地产库存措施的实施意见》,县政府鼓励推行房屋征收货币安置、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鼓励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等。据悉,该《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6个月。
标签:   永泰  农民  商品房

  25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5月21日永泰县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化解房地产库存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县政府鼓励推行房屋征收货币安置、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鼓励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等。据悉,该《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6个月。

  根据《实施意见》,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县国土局给予每户5000元补偿。

  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县教育局凭经县房管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将结合政策支持无房户农民进城购房,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助。同时,还将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

  此外,也鼓励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对曾获评各类优秀教师称号的优秀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的,县财政予以300元/㎡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将逐步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开展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本县户籍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永泰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本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旅游、养老、文化地产;积极开拓租赁市场,将空置房向社会出租,消化库存。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县财政按其所缴的契税50%予以补贴。允许未出售的车位向非小区业主出租。

  对已供应的房地产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可转型用于其他产业项目或符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其中仅限2015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构成闲置土地,且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商业商务办公项目用地,可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行政单位办公场所,实行购买库存商务办公用房安置,由县房屋征收办会同县住建局、财政局制订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新建安置房也将会被严格控制。对新立项拟建的安置房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引导农民和农民工就地或进城购房。

  业界说法

  政策力度“聊胜于无”

  “永泰的楼市库存量大,且去化缓慢。”福州一家房地产咨询公司的分析师告诉东南快报记者,永泰的情况与此前也曾推出购房补贴政策的贵安有点相似,属于三四线区域,销售热度并不高。他说,此前,永泰有些主打温泉概念的楼盘进驻,但后续热度逐渐衰退。

  “政策力度一般。”他分析认为,政策的重点落在葛岭镇上,而县城销售情况相对稳定,优惠力度就不大。“此外,永泰的商业地产相比住宅,去化压力更大,因此政策也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商办项目可转型、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享契税补贴等,以扶持商业地产的发展。”

  不过,对于政策具体能够对未来市场产生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聊胜于无”。这是因为,政策出台会适度提振购房者信心,但是现在的买房者并不会因为一些政策的优惠就贸然出手,还是会理性地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做考虑。

  此外,东南快报记者也注意到,纵观我省,包括福清、连江、闽侯、罗源、宁德等地此前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去库存政策。但是部分地区政策已经实行一段时间,实际效果却并不明显。采访中,另一福州房地产销售人士说,在经济大环境疲软的基础上,人口流出型的城市购买力较弱,难以消化早年间房地产过热时期积累下的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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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5月21日永泰县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化解房地产库存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县政府鼓励推行房屋征收货币安置、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鼓励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等。据悉,该《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6个月。

  根据《实施意见》,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县国土局给予每户5000元补偿。

  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县教育局凭经县房管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将结合政策支持无房户农民进城购房,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助。同时,还将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

  此外,也鼓励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对曾获评各类优秀教师称号的优秀教师团购葛岭东部新城商品房的,县财政予以300元/㎡补贴。

  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将逐步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开展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本县户籍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永泰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本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旅游、养老、文化地产;积极开拓租赁市场,将空置房向社会出租,消化库存。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县财政按其所缴的契税50%予以补贴。允许未出售的车位向非小区业主出租。

  对已供应的房地产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可转型用于其他产业项目或符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其中仅限2015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构成闲置土地,且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商业商务办公项目用地,可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行政单位办公场所,实行购买库存商务办公用房安置,由县房屋征收办会同县住建局、财政局制订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新建安置房也将会被严格控制。对新立项拟建的安置房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引导农民和农民工就地或进城购房。

  业界说法

  政策力度“聊胜于无”

  “永泰的楼市库存量大,且去化缓慢。”福州一家房地产咨询公司的分析师告诉东南快报记者,永泰的情况与此前也曾推出购房补贴政策的贵安有点相似,属于三四线区域,销售热度并不高。他说,此前,永泰有些主打温泉概念的楼盘进驻,但后续热度逐渐衰退。

  “政策力度一般。”他分析认为,政策的重点落在葛岭镇上,而县城销售情况相对稳定,优惠力度就不大。“此外,永泰的商业地产相比住宅,去化压力更大,因此政策也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商办项目可转型、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享契税补贴等,以扶持商业地产的发展。”

  不过,对于政策具体能够对未来市场产生的作用,业内人士认为“聊胜于无”。这是因为,政策出台会适度提振购房者信心,但是现在的买房者并不会因为一些政策的优惠就贸然出手,还是会理性地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做考虑。

  此外,东南快报记者也注意到,纵观我省,包括福清、连江、闽侯、罗源、宁德等地此前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去库存政策。但是部分地区政策已经实行一段时间,实际效果却并不明显。采访中,另一福州房地产销售人士说,在经济大环境疲软的基础上,人口流出型的城市购买力较弱,难以消化早年间房地产过热时期积累下的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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