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邻居房屋违建被城管部门拆除,认为是我家举报的,将怨气发泄到我们身上。”6日,家住晋安区居住主题公园桂湖南郡的韩女士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邻居采取种种非理性行为,不仅将她家客厅纱窗剪坏丢进建筑垃圾,还动手砸车和入户门,她和家人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
怀疑邻居举报违建砸车又砸门
6日12时许,记者来到韩女士位于桂湖南郡的家,看到韩女士被砸的私家车上有多处明显凹陷和划痕;入户门上也有一处明显凹陷,周边还残留有砖头碎屑;客厅窗前,网状纱窗被剪得只剩一半。韩女士说:“客厅里还留有一根木棍,是他们剪坏纱窗后扔进来的。当时我家保姆正在窗前做卫生,差点被砸到。”
是什么人如此“大动干戈”?韩女士告诉记者,这要从对面一户业主违章搭建说起。原来,“五一”期间,这户业主开始抢建违法建筑,晋安区城管部门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强拆,而这户业主怀疑是韩女士一家举报的,于是便有了上述一系列报复举动。
监控视频留证据违建者继续搭盖
韩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在家门前安装的摄像头,这次派上了用场。
韩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5日9时30分,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拆除她家对面的这处违建。约半个小时后,韩女士家保姆买菜回家,在门口遭对面业主拦截,并多次推搡。19时许,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从监控视频死角处走出,见四下无人,3次抬脚踹韩女士的私家车,随后快步走回对面家中。
6日凌晨4时5分,对面业主故意将一辆白色车辆停在韩女士家车库前,试图不让韩女士家车辆进出。“无奈之下,我报警求助,对方才赶在警察到来前将车移走。”韩女士说。
记者注意到,在城管部门拆除违建当天下午,这户业主又拉来材料开始违章搭建。记者随后也将该情况反映给晋安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取证。
律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或受刑罚
5月8日上午,记者联系韩女士家对面邻居52栋101户业主张先生,他不愿对此事发表意见,称将等待警方处理结果。桂湖南郡物业处吴主任告诉记者,张先生家违建被拆除时物业保安在现场。保安发现张先生将拆除下来的建筑垃圾堆放在韩女士家门前时,曾对其进行劝阻,并要求其搬离,但遭到对方拒绝,对方还声称如果搬走还会再搬回来。
吴主任说:“我们想进一步与张先生沟通,但对方称与我们无关,不肯与我们交流。”至于韩女士私家车及房门遭破坏一事,物业方表示并不知晓。吴主任表示,既然韩女士已向警方报案,物业就不方便过度插手此事,但必要时可以出面作证。
记者问张先生违章搭盖时物业方是否有所行动,吴主任表示,张先生2013年初开始违建时,物业就进行过劝导,并要求整改,但对方我行我素。记者又问当时是否上报城管部门,物业方未给出明确回答。
据悉,6日晚韩女士到新店派出所报案。她告诉记者,办案民警建议其先就车辆受损情况进行评估,警方将依照评估结果采取下一步行动。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马耀告诉记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处罚,并责令赔偿损失。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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