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海坤房地产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阳光城指出,其于3月31日公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海坤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第三点“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中“平安银行福州分行拟向海坤房地产提供不超过36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有笔误描述,更改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海坤房地产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除以上情况外,其他内容不变。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阳光城于3月3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阳光城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海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20亿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海坤房地产的股权提供质押,海坤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提供抵押,阳光城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而海坤房地产持有阳光城大都会项目,该项目位于仓山区环岛路北侧,火车南站西侧,土地面积19.76万平方米,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酒店)、住宅用地,容积率1.0以上、3.0以下(3.0),土地价款39.1亿元。
彼时阳光城于公告中表示,其为子公司海坤房地产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和周转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海坤房地产为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海坤房地产的经营成果。
截至3月31日,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额度419.14亿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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