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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将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以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和东部鹤林片区为试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6.04.23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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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1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我市将以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和东部鹤林片区作为2个集中连片重点试点区域,申报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标签:   三江口  鹤林片区  海绵城市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1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我市将以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和东部鹤林片区作为2个集中连片重点试点区域,申报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示范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是城市新旧结合典型区域,既包含福州新区核心区,又有梁厝村保留片区及福州南站、会展中心等已建区域,可综合体现海绵城市保护、修复、建设相结合的建设理念。区域具有独立汇水分区,水体整治与内涝防治需求强烈,又是平原感潮河网典型地区,示范意义重大。

  东部鹤林片区示范区面积约22平方公里,具有独立汇水分区,兼有山区与平原不同竖向特征,也面临着水环境和水安全的双重压力,示范意义重大。而且,区域内牛港山公园、内河整治等项目正按海绵城市要求组织实施,具有良好的实施基础。目前,区域的内河整治项目已在洽商PPP合作,探讨打破传统投融资体制,按流域整合实施项目,扩大PPP投融资规模。

  在申报试点的同时,市政府也将在今年加快有关在建项目实施:推进温泉公园二期、牛港山公园示范项目建设;启动晋安东湖、仓山南湖、琅岐红光湖、闽侯旗山湖等环城湖体建设;南台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按海绵城市要求组织建设;年底前动建新店片区雨洪公园;年底前完成塔头路阻水桥改造;5月份完工琴亭湖应急清淤工程;对排涝能力薄弱点按“一涝一策”原则进行整治;对中心城区41条(段)黑臭水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时限进行治理,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又讯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1日分组审议了《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草案)》。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这一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编制环境总体规划是环保部着力推进的一项新制度。2012年9月,我市被环保部正式确定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通过编制这一规划,要重点解决我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争空间”、部分地区资源环境超载等格局性、底线性问题,确定城市发展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利用底线、污染排放上限、环境质量基线”等内容,以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维护城市环境功能,坚守城市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搭建优化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基础生态空间框架;实施大气、水环境空间管控,为环境源头保护与城市发展格局优化提供基础依据;明确资源环境承载底线,调控资源环境承载强度,为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提供基础支撑;制定中长期改善战略,指引重点区域环境保护;搭建环境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平台,促进环境保护参与“多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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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1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我市将以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和东部鹤林片区作为2个集中连片重点试点区域,申报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福州新区三江口片区示范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是城市新旧结合典型区域,既包含福州新区核心区,又有梁厝村保留片区及福州南站、会展中心等已建区域,可综合体现海绵城市保护、修复、建设相结合的建设理念。区域具有独立汇水分区,水体整治与内涝防治需求强烈,又是平原感潮河网典型地区,示范意义重大。

  东部鹤林片区示范区面积约22平方公里,具有独立汇水分区,兼有山区与平原不同竖向特征,也面临着水环境和水安全的双重压力,示范意义重大。而且,区域内牛港山公园、内河整治等项目正按海绵城市要求组织实施,具有良好的实施基础。目前,区域的内河整治项目已在洽商PPP合作,探讨打破传统投融资体制,按流域整合实施项目,扩大PPP投融资规模。

  在申报试点的同时,市政府也将在今年加快有关在建项目实施:推进温泉公园二期、牛港山公园示范项目建设;启动晋安东湖、仓山南湖、琅岐红光湖、闽侯旗山湖等环城湖体建设;南台大道等新建市政道路按海绵城市要求组织建设;年底前动建新店片区雨洪公园;年底前完成塔头路阻水桥改造;5月份完工琴亭湖应急清淤工程;对排涝能力薄弱点按“一涝一策”原则进行整治;对中心城区41条(段)黑臭水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时限进行治理,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又讯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1日分组审议了《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草案)》。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这一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编制环境总体规划是环保部着力推进的一项新制度。2012年9月,我市被环保部正式确定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通过编制这一规划,要重点解决我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争空间”、部分地区资源环境超载等格局性、底线性问题,确定城市发展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利用底线、污染排放上限、环境质量基线”等内容,以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维护城市环境功能,坚守城市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搭建优化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基础生态空间框架;实施大气、水环境空间管控,为环境源头保护与城市发展格局优化提供基础依据;明确资源环境承载底线,调控资源环境承载强度,为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提供基础支撑;制定中长期改善战略,指引重点区域环境保护;搭建环境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平台,促进环境保护参与“多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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