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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楼号与登记不符 中兴房产中介拒退万元定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6.03.31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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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进贤县的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南昌市新建区中兴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兴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交了10000元定金及签订合同后,才得知房产证上登记的楼栋号与自己所看中的不一致,他要求解除合同,但对方却认定其违约,要没收定金。
标签:   房产中介  定金

        近日,进贤县的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南昌市新建区中兴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兴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交了10000元定金及签订合同后,才得知房产证上登记的楼栋号与自己所看中的不一致,他要求解除合同,但对方却认定其违约,要没收定金。

        反映:购房楼号与房产证登记不符

        3月初,付先生在新建区文教路的中兴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约46平方米的二手房,中介带其看完房后,付先生较为满意。付先生说,3月7日,他交给中介10000元定金后,中介通知卖方前来签合同。

        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他没有购房经验,交易三方签订合同后,中介和卖方才拿出一份“委托代理书”,称他们是受房东委托售房的。“当时我就有点后悔,如果事先告知了我是委托他人卖房,我是不会买的。”

        让付先生郁闷的事在后头。付先生称,3月14日,买卖三方约定当天前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去之前,他要求受委托的卖房人提供房产证。付先生没有料到,房产证上登记的楼栋号与他当时看中的不一致,“我要买的房子在第18栋楼,可房产证标明的是第16栋楼”。

        “卖方和中介都表示是房产证登记出错了。”付先生说。因担心事后出现不必要麻烦,且认为卖方和中介在签订合同前隐瞒了事实,为此付先生要求解除合同。然而,中介和卖方都认为付先生不继续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拒绝退还付先生所交的10000元定金。

        中介:社区开证明实为同一套房

        近日,新法制报记者采访了中兴房产中介。该中介负责人称,付先生看中的第18栋的房子,房产证登记楼栋号与实际不相符确实存在,据房东介绍,是早年登记备案时出了错导致的,且整栋楼的房产证楼栋号都登记的是第16栋。

        该负责人称,房产证登记出错是历史原因造成,为了解决付先生的后顾之忧,他们找房子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付先生要买的房子与登记出错的房产证房证对应。

        为了证明这一点,中介拿出了一份由“新宇社区居委会”开出的书面证明,记者看到上面显示:“18栋1单元102室与房产证登记住址,实际为相同一套。”

        该负责人称,房产证登记错误不会影响房子的使用权。另外,如果付先生买下该套房子,他们可以确保办好过户手续,所以他们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

        由于双方协调不成,付先生目前已向新建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长堎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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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进贤县的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南昌市新建区中兴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兴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交了10000元定金及签订合同后,才得知房产证上登记的楼栋号与自己所看中的不一致,他要求解除合同,但对方却认定其违约,要没收定金。

        反映:购房楼号与房产证登记不符

        3月初,付先生在新建区文教路的中兴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约46平方米的二手房,中介带其看完房后,付先生较为满意。付先生说,3月7日,他交给中介10000元定金后,中介通知卖方前来签合同。

        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他没有购房经验,交易三方签订合同后,中介和卖方才拿出一份“委托代理书”,称他们是受房东委托售房的。“当时我就有点后悔,如果事先告知了我是委托他人卖房,我是不会买的。”

        让付先生郁闷的事在后头。付先生称,3月14日,买卖三方约定当天前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去之前,他要求受委托的卖房人提供房产证。付先生没有料到,房产证上登记的楼栋号与他当时看中的不一致,“我要买的房子在第18栋楼,可房产证标明的是第16栋楼”。

        “卖方和中介都表示是房产证登记出错了。”付先生说。因担心事后出现不必要麻烦,且认为卖方和中介在签订合同前隐瞒了事实,为此付先生要求解除合同。然而,中介和卖方都认为付先生不继续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拒绝退还付先生所交的10000元定金。

        中介:社区开证明实为同一套房

        近日,新法制报记者采访了中兴房产中介。该中介负责人称,付先生看中的第18栋的房子,房产证登记楼栋号与实际不相符确实存在,据房东介绍,是早年登记备案时出了错导致的,且整栋楼的房产证楼栋号都登记的是第16栋。

        该负责人称,房产证登记出错是历史原因造成,为了解决付先生的后顾之忧,他们找房子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付先生要买的房子与登记出错的房产证房证对应。

        为了证明这一点,中介拿出了一份由“新宇社区居委会”开出的书面证明,记者看到上面显示:“18栋1单元102室与房产证登记住址,实际为相同一套。”

        该负责人称,房产证登记错误不会影响房子的使用权。另外,如果付先生买下该套房子,他们可以确保办好过户手续,所以他们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

        由于双方协调不成,付先生目前已向新建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长堎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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