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市民郑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闽侯上街博仕后公馆小区物业将靠近西门的一处地下室出租建超市。郑先生质疑物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私自改变该区域原本的地下车库用途,而物业称该区域属商业楼一部分,属商业用途区域。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几名工人正在该地下区域入口处安装广告牌。记者观察发现,靠近地下室西北角的一片区域被租户用水泥垫高约30厘米,上面堆放着不少木质货架,角落还有两座简易房。
郑先生告诉记者,该区域应该是小区地下车库,物业在没有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区域出租,侵犯了业主权益,同时擅自改变建筑规划用途也存在着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记者随后将该情况向博仕后公馆物业反映,物业处方主任告诉记者,该超市所属地下区域属小区商业楼的一部分,在购房合同中就已写明将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方主任说:“业主们认为所有地下区域都是停车场,可按合同约定,只有1至9号楼地下区域是停车场,商业楼地下区域从一开始就打算作为商铺出租,因此并不存在私自改变建筑规划用途的情况。由于商业用地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以也不需要征求业主同意。”
至于业主们担心的消防隐患问题,方主任表示该区域已通过消防审核。方主任告诉记者,虽然超市建设在地下区域,但其管理将完全参照沿街店面,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将由承租人负担,不会增加业主公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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